更新时间:2018-06-11 10:57作者:李一老师
在近12年来,武警部队士官前后经历了两次士官制度改革,第一次是在1999年12月,套改后将以前的军士长、专业军士两类士官各四个等级统一为一至六级士官,基本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两套标准改为一套标准;第二次是在29年12月,套改后将以前的六个士官级别增为七个级别,同时名称也做了相应的改动,但基本工资标准的大体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后,新的士官基本工资标准在当年12月实施,在接下来的十年内,士官基本工资先后发生了六次变动。在26年7月前,士官基本工资由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三部分组成,军龄工资标准为每服现役1年按1元计发,自26年7月起,士官基本工资结构改为仅由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军龄工资标准增为每年1元。现在将26年7月设为分界点,将士官基本工资的变化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进行比较分析,即从1999年12月至26年6月和从26年7月至29年12月。
一、1999年12月至26年6月士官基本工资变化情况分析
将该阶段的士官基本工资涨幅变化情况整理为表1,从表中可以得出的信息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时间上来看,从1999年12月到26年6月这六年半的时间里,士官基本工资总共涨了四次,时间间隔分别为1年、9个月、2年8个月、3年,与军官、文职干部工资调整的时间完全一致,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个时间段内军人基本工资调整次数较为频繁,平均时间间隔不长(平均调整时间为1.625年),这与我国迅速增长的经济形势是一致的。随着国家GDP的迅速增长,人均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相应地军人基本工资也得到了适时、适当地调整,反映了国家对军人价值的肯定以及对军人薪酬的关注;二是在这个时间段内的薪酬调整为部队整体薪酬调整,军官、文职干部基本工资和士官基本工资都在同一时间进行了变动,并不存在对某一部分军人特殊关注的情况。
(二)观察士官基础工资的变化可以看出,在这四次工资调整中实际上基础工资只变动了两次,即2.1上涨63.64%和21.1上涨27.78%,其中2年的涨幅最大、最明显。继21年1月基础工资上调后在接下来的5年半内没有再发生变动,直到26年7月军人工资结构进行改革,取消了单独的基础工资项目。同时通过与军官、文职干部在这一期间的工资标准对比可以发现,士官基础工资和军官、文职干部基础工资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调整变动的时间、幅度上都是相同的,这说明基础工资针对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即只要是现役的军人,无差别地都会获得等额的基础工资,反映的是整体军人的基本收入水平,目的在于满足维持军人自身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需要,不体现军人在职务和级别上的收入差异。注意,这里所指的现役军人指的是领取工资的现役军人,不包括义务兵,因为义务兵具有义务服役性质,所以只领取基本的津贴而非工资,其收入中不含基本工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