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3:12作者:王新老师
楼继伟说,个税改革将分步到位,因为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税很复杂,需要研究的内容很多,包括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要研究扣除什么阶段的教育费用,是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同时放开两孩后大城市和小城市标准不一,真正的费用是多少并不一样,税法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如何扣除赡养老人费用等。下一步将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完善改革。
锐见: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富人避税哪个更不公?
财政部长楼继伟3月7日上午在全国“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就财税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在谈到个税改革问题时,针对目前社会上时常出现的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作出回应,认为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最近几年,社会上有关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歇。现行的个税起点3500元的标准,是在2011年确定的,至今已有5年,在这5年里,我国曾经出现过物价快速上涨的一段时期,最近两年虽然就CPI涨幅来看比较低,但基本生活用品,尤其是主副食品的价格一直在快速上涨之中,对此每一个消费者都有切身的体会。正是因于这种切身感受,所以民众才会不断地产生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但现在楼继伟的这个回答近乎于关上了这扇大门。
个税征收之所以需要设立起征点,是因为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民众收入虽然在逐步提高,但相当部分被物价上涨对冲掉了,总体来说生活水平还不高,而设立起征点可以让低收入者减轻一点负担,虽然因免征而增加的收入并不很可观,但这体现了国家对低收入者的一种道义责任和社会责任。实际上,个税起征点的设立只是产生了一种“感官审美”,并没有完全取消起征点之下人群的纳税义务,他们通过所在企业营业税和各种消费活动仍然需要向国家缴纳各种隐性的“税”,只不过不再是直接的纳税人罢了。而既然需要设立个税起征点,就有必要把这个起征点设立在合理的水平之上,一般地说,起征点之下的收入应该能够满足纳税人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刚需支出。只要不是生活在桃花源里的人,就应该明白,以3500元的月收入来衡量,在目前已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的刚需支出。因此,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偏低的。
楼继伟部长认为,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会产生不公平的问题。他提出的理由是,“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楼部长提出的这个理由涉及了这几年舆论一直存在的个税征收应该考虑家庭情况的呼吁,但是,个税征收考虑其家庭情况,这混淆了个税征收与政府应该提供的社会保障的界线,比如,家庭的老人需要赡养,这个赡养本应是社会保障机制履行的责任,如果将两者混为一谈,反而使社会保障不足这个问题被掩盖起来了,而个税免下来的钱并不足以支付赡养老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