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23:11作者:李天扬老师
专家聚焦个税改革
“不能只盯工资薪金要统筹考虑”
“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昨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的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了个税改革的问题。
2015年,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四大税种。针对个税改革的问题,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热烈讨论,舆论积极探讨,观点激烈交锋,就像楼继伟部长说的,“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
关键词改革呼声
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要不要个税改革?几乎所有声音都指向尽快改革,而且关乎老百姓的获得感。
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指出,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每月2000元上调至3500元,此后的四年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上涨8%以上,个税起征点却一直“岿然不动”。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县五云镇镇长明经华和普遍工薪阶层一样表示“压力山大”,她认为,在公务员工资和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以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应该随之上调。“实际上物价上涨,各方面生活成本也高了,标准不提高的话,对于我们这种基层的人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压力”。报道明确期待个税改革早日落地,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援引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的建议,未来的综合税制征收还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总体来说,就是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减轻负担,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特别是富人要多纳税,通过调节使高低收入之间的基尼系数有所缩小。
《证券日报》援引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袁利群的观点指出,税收是一个再分配的手段,通过这样的个税改革,员工所得收入有了增加,也有利于消费的拉动。
关键词综合税制
以家庭为单位征个税
“十三五规划”指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舆论也契合这一大方向,即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