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2:13作者:王新老师
十六、新方式
《公报》指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七、新“四化”
《公报》指出:“全会提出,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十八、新空间
全会指出必须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公报》指出:“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十九、区域发展新格局
全会提出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公报》指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十、新意识
全会提出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三个意识。《公报》指出:“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二十一、军民融合发展新格局
《公报》指出:“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二十二、走文明发展新道路
《公报》指出:“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十三、和谐共生新格局
全会提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及功能区建设新格局。《公报》指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