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22:08作者:李一老师
今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市卫计委表示,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配套规章,取消晚婚晚育、生育间隔规定,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另外,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和扶助体系,加大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切实解决其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预测
明年起年均新增出生人口11万
2014年2月21日本市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单独两孩申请数达61810例,其中约2万例已生育,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
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后,本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增加236万,预计2017至2021年间将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约11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2017年本市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1.1上升至1.6,出生堆积基本在三至五年内释放完成,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保障
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将对本市的妇幼保健、托幼、教育等公共服务带来一些挑战。卫生计生部门表示,今后将科学规划配置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政策实施带来的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引导公众合理安排生育。
建立市、区两级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着力提升一、二级医院产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建立有序就诊格局;继续降低剖宫产率,减少平均住院日;必要时向社会资本投资的助产机构购买服务。
同时在现有高危孕产妇抢救网络的基础上,依托区域医联体搭建助产专科医联体,畅通高危孕妇建档、转诊绿色通道;强化新生儿危急重症能力建设,确保母婴健康;把妇幼服务机构建设及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市妇幼健康服务的长期供给能力。
释疑
何人可享受全面两孩政策?
答: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均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育两孩还要不要审批?
答:自2016年1月1日起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再进行审批,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并享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