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6 22:28作者:李一老师
四、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八)加强继续教育。各县区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要求,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政府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制定适当的学费补助标准。
(九)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专科层次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市级教育部门要制定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每年招收免费医学生的比例不得低于报考人数的10%,并逐年递增。连续招生10年(具体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免费医学生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具体分担比例等省上相关文件)。毕业的免费医学生要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一定年限的服务协议,并安排到村卫生室工作。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在进修培训、职称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落实乡村医生培训。各地要依托医学类院校和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
1.依托医学类院校进修。对全市在岗乡村医生分批进行为期6个月的进修,争取利用5年时间完成全部在岗乡村医生进修。进修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常见病诊疗、中医适宜技术等。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在财政未列计划之前,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历年结余经费中列支(由省上统一组织安排)。选派进修人员时,各县区要优先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乡村医生进修期间,空缺乡村医生岗位由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履行职责。
2.依托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坚持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工作1天,通过带教、例会等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3.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每名乡村医生至少掌握6项中医适宜技术。
五、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十一)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积极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可由人社等部门在空编内根据岗位需要公开选拔录用到乡镇卫生院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