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5:09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上半年,驻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纪检组在上级纪委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高新区和驻区纪检组中心工作,积极营造党纪党规学习氛围,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强化自身队伍建设,不断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现将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营造学习氛围,持续深化党纪党规教育
1.持续开展《准则》、《条例》宣传。2016年是新修订《准则》、《条例》施行的第一年,驻区纪检组采用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准则》、《条例》的宣传力度,务必使《准则》、《条例》刻印在广大党员心中。及时更新内网专栏,重点以最新案例来阐释《准则》、《条例》新的要求;制作《准则》、《条例》漫画宣传展板8块,通过在各部门(单位)、街道巡展加深广大党员对《准则》、《条例》的理解;印发《准则》、《条例》宣传手册5500份,覆盖了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全体党员,便于我区党员随时学习《准则》、《条例》,时刻提醒自己不去触碰纪律的红线。
2.廉政教育更加贴近实际。上半年在管委会大楼共播放廉政电教片1次,共有122人次观看了廉政电教片,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4人次,开投公司等10家部门(单位)借阅了廉政电教片自行组织了观看学习。转发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为官不为通报各1次,通过转发,起到警示的作用,达到教育目的。节日提醒到位,在春节、五一节和端午节节前利用短信平台向每位工作人员发送廉洁提醒短信,避免节点失节。
3.积极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点)作用。协调新明街道办事处、教育文体局等部门(单位)组织党员参观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推荐区国税局和质监局申报市级廉政教育点,积极打响我区廉政教育品牌,提升我区廉政教育点知名度。
(二)充分发挥“探头”作用,探索实践“四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