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15:22作者:三水老师
7、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提倡老年人自养。
随着科学技 术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其精神面貌以及 身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升,同时由于现在老年人退休年龄较低, 所以许多已经退休的老年人仍具有劳动能力。老年人对待工作 认真坚韧,具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甚至有些老年人的工作能力 比大部分年轻人还要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资源。因此,应大 力发掘老年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为社会发展继续作贡献。对 于身体素质较好并愿意从事新工作的老年人,应当为其提供机 会,在增加其经济来源的同时减轻社会压力。
8、完善老年福利的法律保障,真正保障老年人 各项权利。
老年群体本身就是社会的底层,他们是 弱势群体,老年人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也较弱,他们有权利得到社会的关心 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目前保护老年人权利的根本大法,新 《老年 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 法享有权益。老年人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 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 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 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新法的修订从一定 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利。而除 2015 年重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之 外,我国就没有另外关于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的法 律法规。因而,我国应加强对老年群体权益保障的 相关立法工作,健全一整套保障老年人基本权利的 长效法律机制,从而为我国巨大的老年人口保驾护 航,为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确立法律基础。
关心关爱老年群体,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 努力,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实践方法,开拓新途径。 不仅是从宏观的制度、政策模式和公共财政倾斜等 方面进行努力,更要在实施具体政策中不断完善社 保、医疗和娱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内容,是要在满 足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更加注重丰富老年 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老年群体切实体会到社会的 关怀。这不仅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有利于我们早日实现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的整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