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0:19作者:李一老师
2018晋城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晋城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仅供参考!
2017年,晋城市上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增长,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持续改善。
一、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2017年,晋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39元(现行价,下同),同比增长7.1%。按常住地分,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42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11元,增长7.5%。按现行价比较,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10年的1.97倍。按可比价看,2011-2017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分别为13.1%,11.5%,5.4%,6.3%,7.2%,5.6%,6.5%,七年累计实现增长70.3%;据此测算,在今后的三年时间内,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速不低于5.5%,便可实现党中央确定的到2020年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
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趋势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持续缩小。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7.5%,快于城镇居民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已由2010年的2.71逐步缩小到2013年的2.53、上年度的2.43以及本年度的2.41,收入差距呈现逐年缩小趋势。从贫困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看,均超过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2017年,沁水县、陵川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和 8.7%,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1.3和1.2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四项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七成,是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据2017年住户收支抽样调查资料测算,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768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达71.5%,较上年高2.1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206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9.4%,较上年低2.3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27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8%,较上年低0.5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2933元,占可支配的13.3%,较上年高0.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