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0:22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鹤壁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以往鹤壁平均工资及人均可支配工资,仅供参考!
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5万元
增长8.9%,居全省第七
2月11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2017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519元,较上年增加2335元,增长8.9%,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增幅居全省第七位,增幅超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分别高出0.6和0.4个百分点。“收入增长远远超过消费价格的增长,居民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数据显示,从收入四大构成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781元,比上年增加1150元,增长7.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8%。“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主要受益于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平时考核奖、精神文明奖等政策;企业经济效益也逐渐好转,职工收入有所增加;另外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也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使得居民在本地区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稳定增加。”该工作人员分析,还有一个因素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多项因素有力支撑了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惠民保障标准提高,覆盖面持续扩大,受益人群逐渐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城镇居民得到的政策性转移收入稳定增长。”该工作人员称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378元,比上年增加1036元,增长23.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9%。
该工作人员介绍,去年全市各级政府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和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促进了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较快发展。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065元,比上年增加189元,增长3.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8%;其中人均第二产业净收入为430元,增长22.8%,人均第三产业净收入为4247元,增长7%。
“财产净收入小幅下降,人均1297元,比上年下降2.9%,主要是利息收入和红利收入降低所致。但是受旧城改造,农民市民化进程加快,储蓄性保险净收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和房屋租金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分别增长35.2%、56.2%和6.9%。”该工作人员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