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08:52作者:三水老师
(三)淘汰清理阶段(2015年8月1日—9月30日)。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以沥海镇为主,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开展上门劝导,加强宣传动员,分类做好黄标车淘汰清理工作。
(四)跟踪淘汰阶段(2015年10月底前)
针对未按期淘汰的黄标车,由交警大队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全社会关注和举报黄标车上路行驶及营运行为,一旦查实该扣车辆的就扣车,该强制淘汰的就淘汰,该注销的就注销,确保全面淘汰黄标车。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滨海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分局局长王奇洲同志为组长,财政局、沥海镇、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滨海新城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城环保分局,负责滨海新城清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环保分局:提供黄标车清理淘汰工作政策法规,负责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负责淘汰清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情况汇总等工作。
(二)沥海镇政府:负责沥海镇范围内所有黄标车辆的清理淘汰工作。镇政府根据车辆所属地,将任务分配落实到村一级。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上门摸排、政策宣传、动员淘汰工作,并采取上门约谈、动员督促、一对一跟踪等方式,做好相应台账,确保每一辆黄标车“见车、见人、见底”。
(三)财政局:负责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打击妨碍黄标车淘汰工作中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做好黄标车淘汰宣传工作。负责配合沥海镇政府做好对黄标车辆所有人为暂住人员、身份信息和联络方式不清人员的个人信息排查比对和车辆清理淘汰工作。
(五)交警大队:负责黄标车车辆淘汰清理工作数据资料整理、办理流程指导、信息比对等相关工作,提供黄标车淘汰更新明细信息;负责对部分黄标车辆清理淘汰工作;负责审核《机动车注销证明》;牵头开展黄标车限行执法工作;协同沥海镇政府办理黄标车辆清理淘汰工作。
(六)市场监管分局:负责配合沥海镇政府对区域范围内企业所有黄标车辆排查动员和清理淘汰工作。协同做好黄标车辆清理淘汰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