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7 09:01作者:李一老师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财政、市环保、市商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奖励补贴标准
备注:上述表中金额为全额标准,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申请或补申请淘汰补贴的,补贴额度为全额的100%;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申请淘汰补贴的,补贴额度为全额的50%;2017年1月1日至2017月12月31日申请淘汰补贴的,补贴额度为全额的20%;2018年1月1日后申请淘汰补贴的,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