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5:05作者:才子老师
辽宁省2015年度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出炉(附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原创2015-08-07编辑:王淇辽宁法制报
有情怀的媒体,有深度的阅读,
有专业的观察,有态度的互动。
点上方蓝字可加关注
微信号:辽宁法制报
最近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印发了《辽宁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1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9082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191元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20520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7801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9110元
丧葬费
24555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另外,我省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如下——
行业
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12962元
采矿业
58595元
制造业
49572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0510元
建筑业
41219元
批发和零售业
44207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420元
住宿和餐饮业
37410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0021元
金融业
88942元
房地产业
47466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722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3178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208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128元
教育
51900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51107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733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995元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