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4:54作者:李天扬老师
对购置车辆进行补贴
根据《意见》,对购买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省内配套补助与国家同期补贴按1∶1的比例确定补助标准,省、市县两级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三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总额的60%;对充换电设施进行补贴。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充换电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省物价局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利用夜间谷段电力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