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9:41作者:王新老师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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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门类看
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8235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3571元,卫生和社会工作83435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1倍、1.283倍和1.281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6132元,住宿和餐饮业3696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8500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5%、57%和 74%,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72,与上年相比差距扩大了0.12。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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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登记注册类型看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757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6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单位52569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1%。
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登记注册类型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1199元,与2016年的39110元相比,增加了2089元,同比名义增长5.3%。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安徽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1%。
附注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