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8:35作者:三水老师
(二)初稿编制阶段( 2018年4月-7月)
5.按照住建部的工作部署,总规编制试点城市于2018年4月前后形成较成熟成果,对于总规改革的思路方向基本明确。同时《赣州市中心城区空间规划》的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核心结论基本稳定。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部总结指导意见,借鉴总规编制试点城市的成功做法、有效经验,结合中心城区空间规划、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及各专题研究的工作基础,对总规本体内容进行改革完善。
6.形成总规初步成果;召开总规初步成果专家讨论会;召开总规领导小组会议;组织总规初步成果征求市民意见座谈会。
7.搭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
(三)评审稿编制阶段( 2018年8月-10月)
8.根据省住建厅和总规领导小组意见,修改完善总规成果;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形成城市总体规划评审稿。
9.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通过人大等部门审议程序,上报省建厅组织专家评审。
10.启动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
(四)报批阶段(2018年11月-12月)
11.规划成果向公众公示。
12.上报省政府审批,完成报批程序。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
落实城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引领作用。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建立市级规划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城市发展战略意图的实现。
(二)完善规划决策机制
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推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坚持依法行政、科学论证,提高规划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规划水平。
(三)保障规划编制经费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是全市城市发展建设的总纲,编制任务重,编制工作量大,今年1月,市城乡规划局已经向市政府呈报了2018年城市规划编制计划,其中包括《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赣州市域发展战略及空间统筹规划》《赣州市“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此外,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还需要一定的经费,市财政应充分给予经费保障,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