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1 04:56作者:李一老师
5.清朝康熙二十二年崞县(原平)地震
清朝康熙二十二年十月初五(1683年11月22日),崞县发生7级强烈地震。时任山西巡抚的穆尔赛奏报,太原府所属15州县,以代州、崞县、繁峙灾害最重。崞县庐舍房屋被毁坏6万余间。
6.清朝康熙三十四年临汾地震
清朝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1695年5月18日),临汾发生8级强烈地震。震害极为惨重。清代档案和地方志中记载,当时受灾的有临汾、襄陵、洪洞、曲沃等28州县,灾害较重的有14州县,死伤5.26万余人。有人在其诗序中说,临汾、襄陵“城郭房舍存无二三,居人死伤十有七八。更可惨者,斯时之烈火烧天,黑水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