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09:43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关于1950年2月22日和1967年4月15日东台、大丰交界处两次有感地震的宏观调查
据上海佘山地震台记载,1950年2月22日18时50分发生一次地震,定微观震中在南黄海,震级为3.9级;地震当时,南通专区气象台刘叔璜也根据本人震感记录了这次地震。南通市地震办公室在整理历史地震目录时,估计其震级为2.5级。由于当时台站太少,故所定该地震参数精度不高。1982年3月我们对该震进行了宏观调查,认为该震宏观震中在大丰县沈灶公社。由于该震对沈灶公社及邻近区建筑物造成了轻度破坏,故原定震级偏低,根据宏观烈度估计,震级当在4.5级左右。
据江苏地震目录,1967年4月15日12时51分,大丰小海吕家墩子(北纬33度,东经120度30分)发生一次4.2级地震。1981年2月和1982年3月,我们曾两次对该震进行了宏观调查,发现仪器震中与宏观震中有出入。按《新的中国地震烈度表》标准,仪器震中吕家墩子烈度只能定为Ⅳ度,而距吕家墩子南6公里的大丰沈灶公社小街,建筑物却受到该震轻度破坏,宏观烈度为Ⅵ度,故宏观震中应在大丰沈灶小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