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9 04:34作者:王新老师
责任 对象 | 局党组 | |
责任 清单 内容 |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体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5.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民意测评、工作纪实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主体责任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6.督查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履行分管的领导责任。 7.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各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督促其切实抓好落实。 8.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适时在全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上报告。 9.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 10.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11.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2.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 |
坚持选好用好干部 |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守规矩、正风气、树导向”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等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关键岗位干部和新任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16.加大本级系统干部的培训、交流和轮岗力度,严格落实同一岗位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规避腐败风险。 | |
加强改进作风建设 | 17.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8.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9.认真履行局党组廉政承诺。 | |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 20.完善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各项重点工作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风险点,修订完善预警防控措施,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21.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3.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行政监管清单管理工作,优化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平台,督促加强再监督。 24.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25.加大建设领域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规范从业行为,打造守法清廉的行业风貌,提升源头治腐成效。 | |
领导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 26.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做到严明纪律零例外、惩治腐败零容忍、一抓到底零反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7.领导并支持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8.加强本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和水平。 29.建立健全执纪监督保障机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其聚焦主责主业。 30.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和防控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