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2 04:21作者:王新老师
从全国遴选能力较强的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明确帮扶目标任务。
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向被帮扶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副院长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蹲点帮扶,重点加强近三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其到2020年达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30万人口以上县的被帮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建立帮扶双方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贫困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六、统筹推进贫困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化贫困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控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强医院成本管理。
拓展深化军民融合发展领域,驻贫困地区军队医疗机构要融入贫困地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创新县级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贫困地区可先行探索制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实际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制订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落实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进行轮训,2017年前完成培训。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加快健全贫困地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的原则,提高采购、配送集中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配送,发挥邮政等物流行业服务网络优势,支持其按规定参与药品配送。
七、加大贫困地区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控力度。
加强肿瘤随访登记及死因监测,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
加强贫困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
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降氟降砷改水工程建设,基本控制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