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4:30作者:才子老师
六、受教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为14.0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人口为19.25万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为43.99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27.8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由10837人上升为12010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人口由14434人上升为16514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人口由36598人上升为37737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由26170人下降为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4]为79.79万人,占68.4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6.78万人,占31.55%。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9.6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6.97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8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