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08:34作者:李一老师
2013年1月30日凌晨1时,王志群、刘原良、秦亚梯等人在临高县临城镇佳缘KTV502包厢喝酒时,王志群与王某毛因还钱发生争执,刘原良马上打电话给王华龙,说大哥有事,赶紧带人过来。
刘原良又到临高县水务局宿舍找到王华龙,将王志群与王某毛发生矛盾的经过告诉王华龙,并从王华龙处拿一把弹簧刀带在身上,返回佳缘KTV503包厢。王某毛把其与王志群发生矛盾的经过告诉了佳缘KTV的保安王某宾。
当日凌晨2时52分,王某宾带人从503包厢将刘原良叫出来殴打,在503包厢的秦亚梯、陈伟、陈照优以及符建鱼、秦建宇、王亮等人闻讯后携带匕首等工具出来,与王某宾等人在KTV过道上发生对峙。
同时,王华龙、王锋和王小龙、陈礼义、陈青辉等人接到刘原良叫人带凶器的电话后,亦携带刀具、枪支赶到佳缘KTV,王华龙持火药枪带人在佳缘KTV门外守候,王锋、王小龙、陈青辉等人携带匕首、砍刀等冲入佳缘KTV一楼大厅,与刘原良、秦亚梯等人一起从佳缘KTV前楼梯向上冲,在四楼楼梯处与王某宾等人相遇,双方发生打斗,刘原良持匕首朝王某宾的胸、腹、背部连捅多刀,秦亚梯、王锋和秦建宇、王小龙、陈青辉等人也分别持长刀、匕首、酒瓶、木板等凶器围殴王某宾,王某宾被打倒在地。
在王某毛开车送王某宾去医院抢救时,团伙成员还持枪到医院进行追杀。最终王某宾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这个以王志群、王华龙兄弟二人为首的27人黑社会团伙,盘踞一方并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390多万元。同时,该组织为非作恶,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0月17日,海南省临高县王志群等27人涉黑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长达150余页的判决书,详细记录了该黑社会团伙的累累罪行。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志群、王华龙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无期徒刑。
“保护伞”下的黑幕
林业一霸“不服就砍”
与之互斗对立抢地盘的另外一帮特大黑社会团伙王不林等15人涉黑案,也于11月24日上午,在临高法院一审宣判。“黑老大”王不林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及寻衅滋事罪等罪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该涉黑组织成员骨干钟全朋、林光全、郑加及其余11名均系与该涉黑组织勾连实施犯罪的人员,也分别获刑。同时,作为该团伙的“保护伞”,临高县公检两家以及纪委等部门十多名官员也落马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