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08:38作者:李一老师
恶名远扬
上个世纪70年代,韩恩平因好勇斗狠在呼和浩特市很出名。上个世纪80年代,他又因开枪伤人而名声大噪。从1998年开始,韩恩平、崔某某、张某某、杨某、葛某某形成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犯罪团伙,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初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之后,韩恩平逐步吸收社会闲散人员壮大组织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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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150多万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2004年以来,王某(另案处理)在清水河县喇嘛湾镇开设赌局非法牟利。2008年4月,王某和韩恩平约定,由王某开设地下赌局,韩恩平负责维持赌场秩序,获利后两人分配。
赌博期间,韩恩平分批指派该团伙成员看护王某的赌场。王某共组织赌博140多场,累计抽头渔利380万多元。韩恩平及团伙成员向赌场投入82万元,共获利117万多元。另外,韩恩平入干股,获利25万多元,其他参与看护赌场的成员均有获利。2009年6月16日16时许,王某安排参赌人员到喇嘛湾镇聚众赌博时被民警抓获。
仅仅靠替他人看场子收取保护费,远远满足不了该团伙的胃口,他们还通过替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暴力拆迁而“赚钱”。
1998年至2009年,以被告人韩恩平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以及欺压残害群众行为共达143件(次)之多,共获得赃款152万多元。其中,韩恩平获得赃款3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