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08:31作者:王新老师
刘晓明(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以身试法,包庇黑恶势力
刘晓明是盘锦市最大黑恶势力团伙头目刘晓军的哥哥。至于刘晓军的黑恶团伙能够迅速壮大,借助了多少局长哥哥的“光亮”就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刘晓明明知道弟弟是黑恶团伙的头目,所从事的是违法犯罪的勾当,却以身试法,一步步陷进了犯罪的泥沼中。
2000年9月,刘晓军等人在丹东走私汽车时,被当地警方抓获。丹东警方查扣刘晓军走私车款118万元及盘锦车牌照3副,并将组织骨干成员朱建军等人拘留。为了挽回损失,刘晓军急忙找到时任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哥哥刘晓明,请他去丹东要回车款及人。
刘晓明明知道刘晓军被扣的是走私车款,但还是立即赶往丹东疏通。经过刘晓明的工作,刘晓军一分不差地取回了走私车款118万元及3副车牌照。刘晓明的包庇让刘晓军等人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也更加助长了其犯罪团伙嚣张的气焰。
2002年11月28日,刘晓明明知道刘晓军是警方的抓捕对象,仍指使他人从刘晓军的存款内取出50万元给刘晓军,资助其逃匿。
刘晓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刘晓军等人涉黑而予以包庇,检察机关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窝藏罪对其提起公诉。
丁勇(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在逃)、闫春辉(盘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专案一大队原副教导员):收受贿赂,顶风作案
2001年11月份的一天,房荣刚通过李卫等人牵线搭桥,直接给兴隆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副大队长丁勇人民币10万元。在2002年6月12日,房荣刚投案后,丁给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使房荣刚暂时逃避了法律制裁。丁纵容了房荣刚的犯罪行为。
2002年10月25日,房荣刚被公安机关抓捕后,其妻李萍为达到给房减轻罪责之目的,贿赂盘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专案一大队副教导员闫春辉人民币5万元。闫春辉收下了贿赂款5万元,但还没等他为房荣刚“办事”就东窗事发,跌进恢恢法网。
刘宪邦(盘锦市看守所原所长):允许罪犯随便离所外出
任职期间,刘宪邦超越法律权限,不仅将一名被判11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王文达留在看守所里,逃避服刑改造,还允许其随便离所外出,由此酿成2000年9月6日血案。
几年前,刘晓军的妻弟被王文达等人枪杀后,刘晓军、闫玉光等人便找机会报复。2000年9月6日晚,罪犯王文达与管教员出去吃饭。8时30分,刘晓军、闫玉光指使宋旭东、韩强、朱建军3人乘车跟踪王文达至红运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