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08:47作者:才子老师
2002年,被告人任兵将其从彭涛(在逃)处购买的两支仿"六四"式手枪及子弹若干送与被告人张东,后张东将其中一支仿"六四"式手枪转送陈志猛(已判),陈志猛又交由董忠仕(已判)保管。2004年3月3日,公安机关从董忠仕家屋后的柑桔地中收缴到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32发。张东将任兵送与自己的另一支仿"六四"式手枪交与黄建忠(已判)保管,后张东又将此枪送给被告人马杰。2004年1月3日,马杰在绵阳被抓获时,从其住处搜出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3发。经鉴定,两支仿"六四式"手枪均具杀伤力。
2003任兵从人处购得一支折叠冲锋枪,后将该枪及子弹交给罗正权,由罗拿给乐山井研县食品有限公司刘伟保管使用,3人还在刘的公司内试枪。
任兵先后非法购买了枪支9只。2003年,任兵还送给刘伟500发猎枪子弹。
据了解,任兵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恶行引起了眉山市、仁寿县及四川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于2004年初一举突破该案,先后将任兵等1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任兵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一批当地干部也受到惩处(新华社曾作报道)。
2005年10月11日,该案经眉山市中院一审判决后,部份被告人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与2006年12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任兵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赌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政治权利终身。
该组织的田智、马杰、文军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法院依法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政治权利终身。陈小平、张东、王磊、罗茂良等另外7名成员被分别判处死缓至1年零8个月不等徒刑;与该案关联的严成红因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政治权利终身,沈向如、万忠祥等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