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7:14作者:王新老师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标准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少数地方的津贴标准近十年都没有调整过!例如,广东和湖南的标准分别是2007年和2005年制定的,山东的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