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00:09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两学一做研讨会讲话1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预防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为重点,深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政府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基础建设、检查考评”等四项责任,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火灾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消防法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为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2007年市政府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专门负责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各地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研究确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等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在市公安局设立了办公室。同时,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将地方、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此外,明确要求各地主要领导抓消防工作要做到“六个亲自”,即消防工作会议亲自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亲自到场、大型消防安全检查亲自挂帅、消防疑难问题亲自解决、重大消防事项亲自协调、消防队伍建设亲自过问。
(二)依法监管,全面排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由于我市产业层次较低、产业结构复杂、中小企业数量庞大,消防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为有效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我们切实加大了火灾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力度。2007年以来,共对2679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406家单位和个人作出了行政处罚,罚款总额320余万元。一是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治理。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牵头、部门督办、单位落实的工作机制,每年挂牌治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至3家,明确各镇、街道是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办单位,并将整改成效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