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19作者:李天扬老师
眉山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中全面实行货币化安置
本报讯(记者文铭权袁丽霞)“住了大半年,越来越喜欢这个有健身设施的现代化小区。”9月30日一早,眉山市仁寿县陵州路中城国际小区居民黄碧华约邻居一起打太极。
2015年初,在仁寿县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中,黄碧华拿到40多万元的房屋征收补偿款,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高档电梯公寓,离当地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不到700米,“住在25楼,站得高,看得远”。和黄碧华一样,当时按照自己意愿拿到“真金白银”在高档小区买房的,还有几百户居民。
去年秋季,眉山市建设部门对全市符合条件的近万户棚户区安置户进行走访调研,大多数群众表示,愿意以货币化方式得到安置。“自己拿着钱买房子,想买哪里就买哪里。”黄碧华算了一笔账,货币化安置,可根据自身经济实力选择满意的各类商品房小区,实现即买即入住。
尊重群众意愿,今年以来,眉山全面停止新建棚改安置房,将安置方式全部调整为货币化安置,各区县参照同城、同区域商品房综合价格,确定拆迁安置户补偿制度,给予购房补贴、拆迁奖励等。
据统计,今年眉山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完成率实现省定目标的154.9%,安置了4634户。
货币化安置带动了当地商品房销售:今年4月底,眉山商品房存量642.73万平方米,可售周期为21.7个月;到7月底,动态存量下降了52万平方米,可售周期缩短为13.1个月。
货币化安置,钱从哪里来?眉山建立政府、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棚改安置户四方协调机制,银行开发货币安置贷款金融产品,由政府性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房地产企业给予棚改安置户购房优惠,对已购买商品房的安置户,政府分期付清拆迁补偿及货币安置资金,缓解政府一次性支付资金压力。
既要保证资金安全,又要在偿付方式上灵活,眉山制定授权委托书、专户借记卡、货币化补偿购买商品房安置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满足棚改居民个性化安置需求,并采取自行购房政府支付、政府搭桥购买政府支付、政府统一采购商品房安置等方式,实现“无过渡”即买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