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3:50作者:王华老师
2015年5月26日
本报长沙讯5月25日,长沙市公积金新政落地: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此外,还涉及精装房贷款和单身职工购房贷款政策的放宽。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新政从5月25日起正式实施。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卢彤介绍,本次公积金新政是结合长沙实际情况,对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3·30”政策的落地实施,主要涉及五大方面的调整——
1.贷款额度有所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先的50万元调高为60万元。
2.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并无其他住房的,购房也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3.二套房首付比例从50%下调至30%,并放宽二套房认定标准:职工家庭有一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的,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均按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执行,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降低购买精装房的首付比例:购买精装房执行普通自住房贷款政策,首套首付比例从原先的50%降低至20%。
5.减轻单身职工购房压力,放宽公积金贷款对单身职工工资要求: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去年为4699元)推算其月还款额度,即:如单身职工月工资低于4699元时,购房可按工资4699元的月还款额度算。实习记者卢映洁记者戴丹
[政策解读]
新政将刺激更多元化人群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