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1:50作者:王新老师
“要说福利,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我们逢春节和中秋节还能分别有一千元和五百元的过节费。‘八项规定’出台后,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张莹说。
隆德县委某部门公务员王志强(化名)是副科级,他每个月工资拿到手3000元。“这个工资水平连个人所得税都没有资格交,真是惭愧啊。”他一脸苦笑,“我们这里经济较为落后,‘八项规定’前就没发过过节费,现在更不可能有了。”
固原市政府某部门的小李告诉记者,市直机关比基层好一点的是每个月有误餐费和交通补贴,但是这两项加一起也不超过两百块钱。其他所谓隐性福利,都是听说过、没见过。“网上说公务员有福利分房,吃食堂不要钱,甚至女性连卫生巾都发,我也一直想知道,这样的好单位究竟在哪里?”小李说。
王志强说,现在网上舆论把个别官员的福利扩大到每一位公务员身上,把对腐败和特权的仇视投射在每一位公务员身上,这对广大基层的公务员来说太不公平了。
而灰色收入对普通公务员来说,更是天方夜谭。宁夏工青妇系统副处级干部李翔(化名)告诉记者,其所在的部门是典型的“清水衙门”,根本不会有灰色收入。“灰色收入大多集中在有执法权的单位或一些窗口单位,绝大部分都是领导层的事情,和普通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没什么关系”。
苏州一位副处级干部说:“其实我们都希望收入能公开透明合理。公务员收入改革不是简单说增加还是降低,而是一个增加合理性的问题。既要让公务员觉得合理,也要让群众觉得合理。让各方都认可公务员做这些事,应该拿这个钱、值得拿这个钱。”
唯有公开透明方能赢得理解
“毫不含糊地讲,我认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明确表示,我国公务员职务工资从2006年以来一直没有上涨,解决工资上涨问题有着迫切需求。
“从国家治理角度看,公务员收入应略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但实际上,不同区域、岗位的公务员工资差异很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一线岗位的公务员收入水平偏低。”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维强认为。
全国两会上,一些代表委员指出,应该正确理性地看待公务员队伍和待遇。不能将一般公务员与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简单混为一谈,更不能将公务员与“贪腐”划上等号,不能“以偏概全”地将公务员概念“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