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04作者:才子老师
一、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的产假是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其中河南婚假新规定时间: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二、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的婚假是多少天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假的日期,[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国营企业婚假1-3天,计划生育法修改前规定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日期,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法规来确认。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是婚假3天,晚婚假增加7天,安徽的晚婚假长达20天,而甘肃的晚婚假有1个月。
三、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现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法拟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虽然晚婚晚育假被取消了,但是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如果是生第一胎,则会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但如果是生二孩,估计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就没有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等到修正草案定稿后才能得知。
四、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
之前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为了鼓励只生一胎,设立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和独生子女奖励。现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出来后,独生子女奖励自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计划生育法修改草案中删除了与独生子女奖励有关的条文。
现行法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