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6:47作者:李天扬老师
病休达到规定时限,不按要求参加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的,不再享受病假工资待遇,按旷工处理。
病愈后2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重新计算;
2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相应延期转正定级。
-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要求,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病假为由长期脱岗,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停止病假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休假制度,严格请销假手续,及时到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办理病假工资待遇审批。
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工资手续的,将视情况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