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1:04作者:李天扬老师
近日,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文登区开始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补助的标准,按照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一年的教龄按一年计算。
据了解,这次涉及到的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的范围包括:现为威海市文登
区户口,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户口已经迁出文登区、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已经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未满60岁人员同时进行身份和教龄认定,待满60岁后可直接办理领取补助手续。申请登记应在4月25日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