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5:20作者:李一老师
提到协警,一些人包括协警自己都认为他们是“临时工”,虽然不很确切,但记者从省公安厅和榆林、延安、铜川等地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看,招聘协警确有临时性质,缺乏法律保障,招聘条件、工资待遇没有统一标准,每月工资拿得少的八九百元到1000多元,拿得多的有2000多元,“三金”保险大多没有保障。招聘的协警大多从事交通协管员、巡逻协管员、室内文秘及驾驶员等岗位工作,他们均没有警号、警衔、执法权,在亲戚朋友面前不敢亮身份。
“这几年,我们局招聘协警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后,进人渠道畅通多了。”丹凤县公安局局长李志学如是说。据他讲,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丹凤县公安局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在社会上招聘了一批交通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员等协辅警,后来又进行了清理。可是,面对警力不足的现状,又重新招聘,来回折腾好几次,一任领导一个政策,那些被清理回去的协警很有意见,有的闹事上访,造成很多遗留问题。
6年前,为有效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丹凤县公安局提出建议将招聘协警纳入县政府统筹安排,对此,丹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经充分论证出台了《聘用劳动合同制管理》相关办法,为公安机关招聘协警亮了绿灯,变自发性、阶段性招聘,为统一、规范管理。2009年1月,丹凤县人社部门从退伍士官和警校毕业生中首次招聘了10名劳动合同制人员当协警,至2015年6年间,县上先后为县公安局招聘协警197名(其中解决遗留协管员20余名),年均招聘30人左右。到2015年底,该局现有正式在编民警196名,实有在岗协警169人,警力占到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六点三,但仍远低于公安部万分之十四的标准。
目前,该局协警与在编民警的比例为0.86:1,其中73%的协警奋战在一线基层单位,与正式民警一起承担着巡逻防范、安全保卫、调解纠纷、交通管理、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有力减轻了民警繁重的工作压力,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了
协警赵振峰是一名退伍士官,在部队服役了17年,2012年被招聘到县公安局,在城关派出所3中队当合同制协警。他很自豪地说:“今年每月银行工资卡里能收到3200元,比县上行政单位公务员工资也就少拿四五百元,工资福利待遇有保障了,养家糊口够用了,我会珍惜这份工作好好干。”
按照该县“合同制管理”办法规定,协警的工资待遇实行用人单位岗位经费预算的办法,由县人社部门每年按上年度商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岗位经费(其中包含社会保险费),财政部门依据核定标准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卡中,并按年度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直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中,工龄工资每年增加20元,加班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正式民警一视同仁,并落实工会会员、年体检、年休假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