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16:38作者:李一老师
普通公务员的经济地位太低,得不到社会的应有尊重,人们普遍羡慕有实权的贪官污吏。社会对贪官污吏是既羡慕又憎恨,对那些没有灰色收入的公务员是既可怜又鄙视。比如,某某村有一个大学本科生,今年52岁,仍然是乡镇一名副科级干部,生活很是寒酸,村里的乡亲们根本看不上人家,拿人家当笑话,认为他就是一个无能之辈。
普通公务员的经济地位太低不敢抵御腐败官员,不敢向腐败官员较劲,不敢对腐败官员说不。其实,在公务员队伍中有腐败的,但更多的是没有腐败的。腐败的和不腐败的是一对矛盾。如果提高了普通公务员的经济地位,他们的底气旺了,就会对腐败官员鄙视,对腐败分子形成一种无形的震慑和束缚。
如果有一半以上的底层公务员得不到社会尊重,没有一定的经济地位,被富人、老乡、贪官鄙视,那么,这个社会制度一定得不到人们的尊重,得不到社会广泛认可。记得六、七十年代前后,虽然国家一穷二白,但是一个公家干部每月30—60元的工资,却被广大国民羡慕、追求,他们多么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为国家去做事儿,能够每月拿到受人尊重的工资。那时候,几乎没有一个人说,你们国家干部为什么要比我们老百姓多拿工资啊,你们为什么老了能够退休啊,你们为什么过得比我们好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