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4:16作者:李一老师
8.政策性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
①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文件的通知》。
目的:为增强养猪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稳定生猪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
保险责任: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
保险金额:按每头1000元核定。
保费承担比例:保费费率按6%核定,即每头保费60元。中央承担50%,每头补助30元;地方承担30%,每头补助18元;农户承担20%,每头12元。
补贴对象:全省能繁母猪养殖者。
补贴方式:以“见费出单”的方式进行承保,即在自愿的前提上,由养殖户和保险公司直接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收取养殖户自担保费后,向养殖户出具保险凭证,保险公司按照养殖户缴纳保费的实际数量申请保费补贴资金。已保险能繁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由保险公司依托各级农业畜牧部门做好理赔、核实等相关工作,并按照订立保险合同时的约定进行赔偿。
②奶牛保险保费补贴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财金〔2012〕2号)》、《2012-2015年度云南省农业保险(种植业、养殖业)项目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金〔2012〕80号)
目的:为增强奶牛养殖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