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13:56作者:李一老师
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本市从本月起,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救助范围和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价补联动范围。
据介绍,从4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6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调整为400元。
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低保标准的140%,调整为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低保标准的150%。城市特困救助标准每户每月156元调整为180元;农村特困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96元调整为120元。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560元调整为6540元。
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40%调整为低于低保标准的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