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7:06作者:才子老师
【举措】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全面开展医保智能监控,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同时,将异地安置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急诊人员全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持社保卡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研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
【背景】此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单地说:今后看病报销将不分城里人农村人。
【举措】今年,我省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服务。此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僵尸企业”动“手术”
【背景】近一段时间,“僵尸企业”成为热词。尤其是此前国家提出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后,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有了时间表。
啥是“僵尸企业”?这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
【举措】今年,我省将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研究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政策预案,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促就业、防失业、扶创业的作用,做好煤炭、钢铁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5]1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企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