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22:33作者:王华老师
之后,李强在住宅南面的邻居家水塘内发现了肖华的尸体。2013年11月27日,经巫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肖华生前损伤程度系轻伤。2013年10月16日下午,李强到巫山县公安局福田派出所投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过调解,被告人李强与被害人肖华的父母达成了赔偿经济损失的协议(已按期履行)。受害人的父母对被告人李强的犯罪行为给予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强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
自驾游遭妻拒绝,丈夫大打出手
今年10月4日上午,沙坪坝区大学城康居西城,因为自己打算自驾游被妻子谢某拒绝,田某竟对妻子大打出手,还认为她出轨。15岁的儿子看见局势难以控制,只好报警求助。
110快处队民警邓成刚、许靖汶到达现场后看到,家中地面布满了血迹,孩子的母亲谢女士伤势严重,右手多处被划伤,仍然在流血。民警立即拿出急救包对田某的伤处进行了包扎。并且向田某了解了基本情况。
谢女士称,自己的丈夫田先生经常打骂自己。丈夫田某怀疑谢女士出轨,于是对谢女士大打出手。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谢女士称家中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小儿子小杰在歌乐山中学读初三,大儿子也才18岁没有工作,两个女儿已经成家。这次丈夫因为国庆想自驾出游,但是谢女士考虑到家里仅仅靠在报刊亭卖报纸来维系家庭开支,自驾游出行会加重家庭负担,于是遭到谢女士的拒绝。
10月4日早上,谢女士出门买菜的时候,丈夫田某因在家没看见妻子,加上妻子拒绝了国庆自驾游内心一时激动,他便怀疑谢女士出轨,在谢女士回家后对其进行殴打。大儿子和小儿子因不满父亲对母亲的长期家暴,于是希望民警对父亲田某进行处理。
民警随即对田某进行了教育,要求他以后善待自己的妻子和子女,严禁对自己的妻子进行家暴。如果田某再次对谢女士进行家暴,根据情节严重会对其做出相应的治安或者行政处罚。
说法
相关部门不作为,须承担法律后果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认为,本次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家庭暴力法》标志着我国在婚姻家庭立法方面对于家庭成员的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其中,该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实施制度尤为惹人关注,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对家庭暴力的实现危险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安全保护令以保护当事人的身体、精神等不遭到更深程度上的伤害,这是我国法律对于行为保全的又一次革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