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3 10:39作者:三水老师
【核心导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有专家解读新政时表示,用人单位在与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就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确保派遣工和单位正式合同工同工同酬。
长期以来,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有效降低成本的方式在国企普遍存在。据统计,很多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一般占职工总数的8%~20%,最高比例能达到50%左右。电信行业,更是劳务派遣用工大户,在某些地方超过50%。因为二元身份体制,派遣工常常处于“即使凭借自身的努力做到关键岗位,也难以同工同酬”的尴尬境地。
然而,在更多业内人士看来,要真正做到同工同酬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需要建立完全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体制,在运营商这样的国企并非易事。
二元身份体制
身份问题仍然是众多派遣工难以言说之痛。“再怎么努力也是派遣工,”成为很多派遣工的无奈叹息。
目前运营商内派遣工与正式工采取了两套不同的职级体系,即使成为关键岗位员工甚至成为中层管理人员,同样面临因身份而产生的困扰。某联通地市工作人员老王的经历可见一斑,“我曾在原联通任县市分公司副经理,与网通合并后,与本人同一级别的副经理依然是部门副经理,而我们却被列为所谓业务经理。今年劳务工工资套改后,基本工资直接定为6级,不到1千,奖金绩效就别提了,即便如此,领导还安排与部门经理相对应的工作。”
“基本来讲,能进管理层很难,即使个别人到管理岗位,但待遇差一大块,活得憋屈”代表了现有二元身份制度下很多劳务派遣工的现状。某地市一位正式员工告诉记者:“劳务派遣工的最高岗与正式员工的最低岗还是差距很大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力市场系主任丁大健表示,劳务派遣方式,由于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派来的劳动力,用人不管人,劳务派遣的保险由派出的企业去办。本来应该同工同酬,但是很多保险、福利,不是本单位的人,所以就导致差异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