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30 00:17作者:李一老师
(五)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1、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具体按照劳动保障部所公布的现行月计薪天数计算。
2、劳动者本人日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3、工作日或工作周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数额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加班审批
(一)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
(二)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确认单》应写明预计加班时间,精确到小时。实际加班时间应据实填写。
(三)部门主管填在《加班确认单》中应明确加班事由。
(四)《加班确认单》经部门主管及员工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有效加班。
(五)公司员工未经审批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外或休假日在公司逗留的行为不视为加班。
(六)没有经过审批自愿进行的加班,公司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第八条打卡纪录
无论是工作日、工作周、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员工均应如实打卡(经总裁批准无需打卡者除外),记录进出公司时间,该进出时间记录不代表有加班事实也不作为加班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九条实际加班时间
《加班确认单》上的实际加班时间可在加班后据实填写,经本部门主管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每月加班时间的计算依据。
第十条调休
员工可以根据当月《加班确认单》记录的实际加班时间,在配合公司安排、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提前两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申请不超过实际加班时间的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