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2:0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些地方立法已经突破了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禁止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限制,如上海市颁布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有多方面的好处:第一,劳动者可以增加收人;第二,用人单位可以降低用人成本;第三,有助于充分利用稀缺人才的特殊才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有助于使劳动者得到多方面的锻炼,成为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但是,订立一个以上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得侵害到先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