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1:43作者:李一老师
10.用人单位(乙方)应负责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承担学生在该单位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
11.用人单位(乙方)对学生的安全要求,可由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签定相应的安全协议。学生在用人单位进行毕业实习期间,若发生安全责任纠纷,可由用人单位(乙方)与学生根据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签定的安全协议协调解决。
三、丙方职责:
1、校外毕业实习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丙方)本人,家长(丙方)需对子女反复进行安全教育。
2.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习纪律,团结互助,不能做有损大学生和学校形象的事。若发生违纪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和乙方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本人对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3.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接受实习单位的考核,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师傅和职工。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不得缺勤。实习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无故擅自离开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不得毕业。
4.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酗酒、吸烟,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违反乙方有关安全制度。
5.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请假1-2天,由乙方和班主任教师共同批准;三天以上有系分管学生负责人和学院批准。
6.参加学院组织外出毕业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各实习小组组长须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定期向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学生本人对在校外实习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否则无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学生签章 : 家长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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