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23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自治区征兵办《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精神,将继续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士官的补入单位和专业
招收士官分别补入海军、空军、兰州军区、武警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招收的专业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制冷与冷藏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安全技术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岩矿分析与鉴定、钻探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救援技术、针灸推拿、兽医、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护理、运动训练、艺术类、摄影摄像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等,共34个专业。
二、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报名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批准入伍、签订协议、交接运输的程序办理。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普通高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院校应届毕业生,由院校所在地的区 (县)征兵办会同学校进行专业审定,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非应届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征兵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专业考核,填写《招收士官专业技能考核评定表》。招收士官在被批准入伍前,应当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通过公示的,由区(县)征兵办公室批准服现役,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四、招收工作的安排
今年我市招收士官工作从5月3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其中,5月3日至5月2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符合招收条件的应征青年可在院校武装部或户口所在地武装部报名,5月26日至6月15日为政审、体检、专业审定或专科考核阶段,由各级兵役机关对应征青年学历、专业进行审核,组织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6月16日至7月19日为审定招收对象、办理入伍手续阶段,由兵役机关组织政治复审、身体复查、确定招伙对象,7月20日至8月10日为交接档案、组织报到阶段,由兵役机关向接收单位交接档案,组织应征青年自行报到。
五、招收待遇
1、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批准授予士官军衔为今年12月1日,从下达士官命令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
2、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一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两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3、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
4、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