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22作者:李一老师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冬新兵征集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对今冬征兵工作做了详细的任务安排和部署,并对兵役机关提出了具体要求。
冬征兵时间安排划分为四个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为宣传和报名阶段(未达到上站体检比例的单位可将报名时间延至11月30日);11月16日至30日为政审体检阶段;12月1日至9日为复查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20日为新兵起运阶段。
同时,有意向的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经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军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女青年征集办法依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做好女兵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根据自治区、军区要求,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完成征集任务,其中汉族男青年报名数与任务数比例不得低于2.5:1;少数民族青年和女青年报名数与任务数不得低于3:1;大中专以上学历青年报名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5%,以确保今冬征集优质兵员的基数充裕。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征兵走访调查工作的通知》,将按照集体定兵和择优定兵的原则,与职能部门共同研究、逐个审定、全面衡量、集体定兵,确保兵员质量;各级兵役机关要严格落实“231”培训办法,即:地区征兵办集中培训各县(市)政审、体检骨干不得少于2天,各县(市)集中培训政审体检人员不得少于3天,乡(镇、街道)利用1天时间集中培训初检初审和病史调查人员,严防因体检政审把关不严而发生的退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