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2:22作者:王华老师
四、直招士官工作时间安排
我校士官直招工作从5月8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按照宣传动员;政审、体检、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审定招收对象,办理有关手续;交接档案、组织报到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报名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
1.学校成立直招士官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2.根据直招士官专业要求,确定招收士官的学院。
3.宣传动员并开始报名。
4.向天山区征兵办上报报名人员花名册,完成直招士官的报名工作。
(二)政审、体检、专业审定或专业考核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1.审查招收对象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2.按政审条件进行政审。
3.按体检要求进行体检。
4.对确定的招收对象进行兵役法教育。
(三)审定招收对象,办理有关手续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1.预招对象政治复审。
2.预招对象体格复查。
3.定兵并签订入伍协议书。
4.办理入伍手续。
5.完善招收士官档案材料。
(四)交接档案、组织报到阶段(7月16日至8月10日)
1.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2.直招士官交接。
3.工作总结。
五、直招士官待遇
(一)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的时间,统一从当年8月1日起算。
(二)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批准授予士官军衔为当年12月1日,从下达士官命令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目前,乌鲁木齐市直招士官的月工资约为2600元左右,以后逐年递增。
(三)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一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两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四)直招士官的其他事宜,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5〕9号)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高度,从国家和军队长远建设的高度,从维护新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士官直招工作当作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相关单位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指派专人负责直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