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4:26作者:李一老师
二、缴费
新生入校报到,需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外,还需准备以下费用(具体实际费用以报到现场为准)
1.为方便广大学生,卧具由学校统一招标确定厂家,学生可在报到时到各校区后勤服务中心学生社区管理服务部设立的服务点自行购置。
2.校服(运动服)、迷彩服(军训服)由学校公开招标,学生自行购置,校服(运动服)每套价格68元,迷彩服(军训服)每套价格72元。
3.为使学生健康有所保障,减轻由于疾病和意外事故给家庭及社会带来的负担,学校按政府规定要求全体新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120元。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为我校新生开办商业保险,含《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学生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学生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每人每年50元,四年制学生保险费200元;五年制学生保险费250元。具体赔付标准按保险公司与学校的约定执行。我校提倡和要求全体学生积极参加商业保险,以防止大病和意外发生时,最大化保障学生利益,将个人及家庭损失降至最低。
三、学校收费方式
学校财务部门采取提前划扣方式收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和100元伙食费(预存)。学校将100元伙食费直接转入学生本人一卡通,学生可在圈存机上领取使用(一卡通中心在食堂、图书馆、教学楼设立的24小时充值查询机,机身为黄色)。请所有新生于2017年8月18日之前将上述五项费用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达的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借记卡内,学校统一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以提前扣划方式收取。没有按期预存以上费用的,可以现场缴费。
四、学生宿舍住宿安排
我校学生住宿以学院为单位相对集中、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住宿,实行民汉合宿制度。新生入校之前,学校已经分配好宿舍。
五、新生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请假手续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因某些特殊情况不能按“新生报到证”规定时间来校报到者,必须提前请假。新生应在“新生报到证”规定报到时间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14天),新生获准请假后仍必须在获准假期结束前来校报到。在报到时间或获准假期结束时间逾期不到者,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来承担。请假申请可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本人所在学院,申请中必须说明请假原因、学生考号、通知书上的学号、录取专业、请假时间及本人联系方式,新疆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