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3:23作者:李天扬老师
5、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6件,答复6件。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群众纠纷中的作用
1、中心成员单位镇司法所作为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一直担负着预防化解人民矛盾的重要任务。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力度,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2、为做好预防、调解矛盾纠纷工作,镇司法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进行相关的普法教育,使人们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使更多的群众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矛盾纠纷主动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有利的避免了矛盾激化。
3、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调解案件14件,其中调解成功12件,参与调解的部门包括:国土所、司法所、社会事务办、信访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1、继续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多次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县交警大队、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部门到中心小学、水头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教育等讲座。
2、继续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开设法制、德育课程,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
3、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顿学校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及时进行调处,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认真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制定专项计划,切实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镇年度考核。
5、中心成立以来会同镇普法办及其他相关部门深入镇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举办法制讲座、课程10余场次,组织专项针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8次。
(五)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流动人员及出租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