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3:2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完善机制,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州人大常委会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的信访案件,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停访息诉工作;对反映强烈,可能错判错处或应当受理而未受理的信访案件则转有关部门办理,切实加大转办督办力度,并指明依法求诉的渠道和方法。通过建立程序严密、规范有序、快捷高效的人大信访处理运行机制,使一批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增强了信访工作实效。一是建立信访案件转办制。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实行登记建档,明确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人大报告办理情况。二是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事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案件,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进行重点督办,确保信访问题依法得到解决。三是建立现场办理制。对一些重要信访问题,组织专人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走访当事人,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办理,提高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四是建立协调办理制。建立了与一府两院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个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形成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督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人大信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信访问题主要通过交办和转办来解决。群众向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反映问题,满怀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盼。若信访事项批转相关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将会严重影响人大的威望和权力。州人大常委会注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方法和适宜的时机,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督办,促使信访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注重程序督办。对一些比较简单的信访事项,按照程序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向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其限期办理;对一些案情较复杂,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后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正式发函催办,要求其按期办结。二是突出重点督办。对那些社会影响大、群众意见强烈、矛盾冲突尖锐、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案件的办理,增强一府两院的为民意识、公正意识,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三是实施高层督办。对重大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约访、包案调处,做到矛盾不上交,问题早处理,及时化解矛盾。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办的,必要时提请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