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3 13:22作者:李一老师
四、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
为切实抓好全乡信访稳定工作,乡党委政府实行了严格的稳控责任制和信访责任追究制,并实行实行《信访双向责任书》制度,明确工作重点,一是对初访问题本着 宜快不宜慢的原则,迅速给予解决。二是对重访问题,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从宽处理。对无理访、缠访的,要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在案件未解决前,办案人员保持与上访人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情绪状况,发展趋势,心理变化,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对每一个乡、村干部都落实一岗双责,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推不搡,依据政策和法律给予解决和解释,对签定了《信访双向责任书》的信访案件要求限期解决,绝不允许不负责任上推下搡,态度生硬粗暴,激化矛盾的现象发生。并明确规定凡因包案的乡、村干部工作不负责任,监控不力,致使出现越级到石市以上上访的,对包案的乡干部给予下岗处理,村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并依据党纪国法追究责任。四是对疑难问题在千方百计寻找解决办法的同时,做好上访人思想工作,明确专人搞好监控,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死看死守、派专人蹲坑把口的办法,确保不发生一起赴省、进京越级上访。尤其是在重大节日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乡、村、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巡逻人员。乡值班、巡逻人员由乡领导干部带班,村由两委班子成员带班,乡直单位由班子成员带班,值班巡逻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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